母辱子愤命案终审:法外留情 山东少年难逃一死
在山东的聊城,曾有一位青年名叫于欢。因目睹母亲遭受极端的侮辱,他在愤怒之下,抓起案桌上的水果刀,在警察转身离去之际,猛然向那名逼迫高利贷的恶棍刺去,造成了1死4伤的严重后果。一审时,他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追溯至汉朝,同样在山东,也曾发生了一起因母亲受辱而引发的悲剧。那位青年名叫毋丘长,他与母亲相依为命,生活在当时的山东安丘。一日,毋丘长陪同母亲逛街,原本是一件愉快的事情,却没想到在街上遭遇了一名醉汉。这名醉汉拦住毋丘长的母亲,不仅言语轻浮,公然侮辱,甚至还动手动脚。
众所周知,汉朝的孝文化十分盛行,作为儿子的毋丘长又怎能忍受这种侮辱?在激愤之下,他毫不犹豫地拿起刀,将醉汉杀死。然而,他知道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当众杀人,必定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,于是选择了逃跑。
负责查办此案的官吏吴佑,一路从安丘追到了胶东,终于找到了毋丘长。面对毋丘长为难的处境,吴佑感慨地说:“我们都是娘生的,见母亲被侮辱而愤起杀人,这在情理之中,若真连禽兽都不如了。但你在杀人的时候,还是应该考虑一下后果,做事不能连累亲人。那天你一时冲动,当众杀人,若就此放了你,那便是对国家律法的亵渎;但若抓你,我又实在不忍心。你说我到底该怎么办?”
吴佑的这番话让毋丘长深受感动,于是他主动将自己拷起来,选择自首,并表示:“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,今日我犯了法,我知道你对我的同情和怜悯已足够。我不希望你为了我而违背法律,这样会让你为难。”
吴佑问毋丘长家中是否还有妻儿,毋丘长表示家中只有妻子,并无子女。于是,在将毋丘长带回安丘后,吴佑安排了他的妻子入狱,与她同房,直到她怀孕后才进行宣判。最终,毋丘长未能逃脱死刑。
在行刑之前,毋丘长跪着对母亲说:“孩儿因一时冲动,从此无法继续孝敬您老人家,我不孝该死。但吴佑在关押期间对我有恩,更是为我留后,我该如何报答他呢?”最终,吴佑咬断自己的一根手指,吞下鲜血,对母亲说:“如果妻子生下儿子,就给他起名‘吴生’,告诉他我临死之前曾吞指发誓,要他这辈子一定要替我报吴佑之恩。”留下这番遗言后,毋丘长上吊而死。
在这起案件中,尽管负责审判的官员吴佑最终未能免去毋丘长的死刑,但在行刑前,他安排妻子入狱,为他留后,可以说是一种法外施恩,对孝子与家属都是一种体恤。